江赛
推进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是新一轮经济建设的强大引擎和新时期经济结构转型的强劲发展动力,对保护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但城镇化也具有两面性,不注重科学发展,不注重城镇化的质量,不善于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这样的城镇化反而会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与此同时,城镇也成为资源消耗最多、环境压力最大的生态“凹地”。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苏州城镇化建设全过程,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近年来,江苏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以实施“美好城乡建设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全省城乡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今年年初修编完成的《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符合中央精神,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力图描绘出一幅“协调推进城市化、区域发展差别化、建设模式集约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蓝图。
目前,苏州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72.3%,远高于全国52.57%的平均水平。在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最新发布的《中国城镇化质量报告》中,苏州市城镇化质量名列第九位。尽管苏州城镇化建设的成绩瞩目,但在发展过程中同样面临着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要求,生态建设不但要融入到苏州城镇化进程当中,而且要把生态建设的好坏作为衡量城镇化成败的重要标准。苏州的城镇化建设不仅要关注民生,造福城乡人民,更要以生态环境建设为着力点,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生态建设的典范。
一、苏州城镇化建设基本情况
苏州城镇化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
第一阶段(1978-1983年),以农村体制改革为主要推动力。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苏州市为了减少城市压力及保护古城、保护环境等特殊要求,强调限制城镇尤其是县城以上的城市人口规模,强调农村剩余人口的就地城镇化。因此无论从动力来源还是空间转移场所来看,该时期城镇化的主要阵地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苏州从此走上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以乡镇企业为龙头的农村工业化、就地城镇化的道路,即“苏南城镇化模式”。在此阶段,生态文明建设还处初始阶段,城镇的生态环境因发展乡镇企业带来一定污染,但受污染的程度不大。
第二阶段(1984-1991年),以城乡体制改革并重为主要推动力。
1984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建立了适合我国经济发展和国情的劳动密集型轻工业。到1980年代末,苏州市所属6县的乡镇企业中与城市协作的联合企业就有约1000个。而乡镇企业的发展又通过“以工补农、以工建农”的形式,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进一步提供了条件。苏州市开始了撤县设市、撤乡设镇之举,使部分农村人口由于建制镇的设置而就地转为城镇人口,城镇化水平大幅度提高。
第三阶段(1992年至今),新区及开发区建设快速发展,外向型经济成为城镇化发展新动力。
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及国有经济的优化重组,乡镇企业的原先各种比较优势渐渐失去。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来,苏州市及时把开发区作为区域经济新的生长点和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重要载体,新区及开发区建设使城市地域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外向型经济成为城镇化的新动力。苏州地区的城镇化由自下而上的“苏南城镇化模式”,转变为外资推动型等多元模式。
二、苏州城镇化发展现状
十多年来,苏州城镇化的脚步一直朝着正确的方向迈进,为苏州的生态型城镇化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城镇布局逐步走向优化,城镇格局已形成。
近年来,苏州积极推进农民居住向社区集中、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优化城镇、工业、农业、居住、生态、水系等规划布局。目前,初步形成了以较大城市苏州市区为核心、中等城市(五个县级市市区)为节点、l0个重点中心镇为骨干、40多个一般镇为基础的城镇布局体系,全市2.1万个自然村已规划调整为2517个农村居民点。
随着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的推进,中心城市辐射功能的增强、中小城镇互联互补,为全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及经济功能的优化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承载空间。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经过30多年来发展,苏州共投入资金400多亿元,实现了镇镇村村通公路、通程控电话;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有线电视网络普及镇(区),覆盖农民小区;全市88%的行政村建立了功能配套的社区服务中心;教育、文化、体育、科技、医疗、保健、商业、金融和集贸设施基本齐全,覆盖率达85%以上;90%以上的村镇建立了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社会保障在苏州农村基本实现全覆盖,正在实现社会保障的城乡并轨。
第三,居住条件逐步改善,城镇居民生活实现了质的提升。
苏州农民住进了现代化的生活小区,彻底告别了“前菜园后茅坑,东猪圈西鸡窝”的传统农村生活。居民住宅建设由过去的分散无序状态,逐步向相对集中、综合配套的方向转变,由过去传统的独立式住宅向公寓式住宅转变。2012年,苏州人均绿地面积17.55平方米,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但用发展的眼光和生态的角度看苏州的城镇化,仍然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
一是本市农民向现代市民转变步伐较慢。农民市民化不仅仅是农民社会身份和职业的一种转变(非农化),也不仅仅是农民居住空间的地域转移(城市化),而是一系列角色意识、思想观念、社会权利、行为模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是农民角色群体向市民角色群体的整体转型过程(市民化),主要体现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没有普遍地、均等地惠及;政府部门对新型城镇化理念的宣传不到位,许多转为新市民的居民思维模式还停留在小农经济阶段。
二是外来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仍然成为一大难题。农民工定居城镇意愿强烈。据调查,愿意在各类城镇定居的农民工高达91.2%,愿意回农村定居的农民工只占8.8%, 但是农民进城成本高、风险大。在此情况下,选择进城定居的也只是少数自身素质较高、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民工,而大多数农民工则被市区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制度障碍挡在城市化大门之外,影响了农民工市民化,更多农民选择了一些发展条件较好中心城镇落户。因此,中心镇和新农村成为下一阶段苏州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主要区域,中心镇既是城乡联系的纽带,又是一定区域的经济、文化和公共服务中心,在推进苏州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中心镇是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的主要载体,由于苏州市区生活成本高、农民工收入低,农村富余人口将以就近流入中心城镇。依托中心镇,可以将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网络延伸到所有村庄,统筹建设覆盖城乡的路、电、水、环卫等基础设施网络,配套完善农村的科技、教育、卫生、文化、广电、通讯等设施,从而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三是苏州老城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亟待改善。大量的河道堵塞,水质恶劣,一到夏天漫天臭味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小街小巷,特别是一些外来民工聚集的小区,垃圾成堆,蝇蛆丛生,脏乱差现象严重。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民的生活质量,也影响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城市形象。导致不少到苏州旅游走访的人员感叹苏州“天堂”美誉的不在。
三、苏州中心城镇建设与生态文明关系
因苏州市经济总量大、人口密度高,人均环境容量小,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更加艰巨。如何处理好苏州中心城镇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尤为重要。
目前,苏州有20多个中小城镇,这是城镇化生态建设的重点。如果能处理好中小城镇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经济与生态文明就能实现和谐可持续发展;处理不好,就会走“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
当前,苏州市一部分中小城镇建设的最大问题是不注重生态,普遍存在脏乱差的现象,面临着严重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中小城镇及农村缺乏环保建设规划,政府部门政策处理能力相对较弱,执行力不强,一部分中小城镇规划中缺乏必要的环保内容,少数中小城镇,即使有环保规划,亦未能落实;再加上一些中小城镇中的农村资源条件、环境容量有限,有的片面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盲目引进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城市落后产能和项目向小城镇和农村转移趋势加剧;乡镇工业无序发展,产业结构不合理,企业布点分散、规模小,污染难以集中控制和治理;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监测仍是空白等,中小城镇和农村生态环境受到不同程度污染,部分居民素质相对较低,出现一些新居民的不文明行为,垃圾废弃物乱扔,有损于城镇生态文明。
因此,在中小城镇建设和农村环境问题上要高度关注生态文明,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贯彻到小城镇建设的方方面面。中小城镇的建设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模式都要体现生态文明的理念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必须坚持绿色低碳、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理念。
四、建议
中心城镇建设是苏州接下来一个阶段新型城镇化推进的主要战场。与市区相比,乡镇的社会管理水平、居民素质、产业质量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距。因此,在中小城镇建设和农村环境问题上要怎样高度关注生态文明,要达到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建设“美丽苏州”,我认为相关部门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运用市场机制进行推动中小城镇与新农村建设
一是中小城镇与新农村建设中,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建立村镇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的激励机制,在新农村建设中,使农民从“要我漂亮”转向“我要漂亮”。比如江苏省“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启动仪式举办地——前石塘村。通过引入市场机制运作后,对村庄的房屋、道路、绿化等既不是简单的改造,也不是简单的“穿衣戴帽”,而是以引入现代服务产业为主导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一方面,重视城镇化中农民的产业出路。通过开展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生态旅游、农产品深加工、延伸农产品产业链等方式提振农村经济,引导劳动力往服务业转移,促进农民收益多元化。另一方面,收入的增加,环境的改善,生活质量提高,农民就会逐步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农民就会主动参与新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促使新农村产业与生态协调发展,实现生态文明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
二是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及生态激励途径和方式。建议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科学的生态保护和建设业绩评价体系,科学制定中小城镇和农村污染设施建设规划,重点突出饮用水源地、基本农田、生态敏感区保护;强化小城镇和农村环保监管,增加基层环保执法编制,强化基层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完善生态补偿基金标准,大力开展中小城镇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制定更加合理的激励和补偿标准,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对那些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足够的激励;积极引导企业走清洁生产之路,发展循环经济,减少工业“三废”对小城镇和农村的污染。
(二)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
中小城镇化涉及三方面主体:政府、企业、居民(农民)。其中,居民(农民)个体管理成本高,对生态影响大,单纯依靠提高社区生态管理水平的方法治标不治本,切实增加中小城镇和农村环境治理的投入比例。把小城镇和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列入年度预算;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上的各类投资主体向生态环境建设投资,真正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最有效的方式是让其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尊重农民的生态文明建设中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使农民从管理对象转变为参与主体,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
(三)促进产业转型,有效遏制源污染
要遏制中小城镇和农村面源污染首先就要加大村镇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严禁生产销售违禁高毒农药,鼓励农膜回收再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严防工业污染向小城镇和农村转移,因地制宜地加快西部地区县城垃圾、污水处理建设步伐,确保正常运行,减少城市对中小城镇及农村的污染。
(四)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评价和考核体系
目前,苏州乡镇、村级,生态文管理效果相对较弱,对村镇居民生态意识的教育与管理应和市区同等重视,要要进一步提高乡镇、村级的生态管理水平,切实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明确资源开发单位、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将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评价和考核体系纳入到村镇基层干部考核机制中去,形成硬性指标,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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